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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暗杀(1)
(上一章改了一点小地方,主角支援苏区的火炮,应当是从法国买的。
一战后法国人手上有一堆德国战败后军火,战后都是当废铁在卖)
1932年是美国的大选年,美国大选通常在十一月份举行,而在这之前的七、八月份的选举,则是确定各党的总统候选人名单的过程。
林汉到达美国时,已是五月底。
此时的罗斯福早已被内定为民主党竞选总统的候选人。
现在的他正忙于在各地演讲、筹款,以及聚拢人气。
他的行踪通过报纸就可以确定,要确定他的行踪远比汉娜黑名单上的另一位人物,联邦调查局局长胡弗要容易得多。
洛衫矶,就是罗斯福将前往的下一站。
萨菲罗斯号到达旧金山后,补充了燃油和食品后,立刻就启程前往洛衫矶。
按计划,六天后,罗斯福将到达那儿举行竞选前的一次公众演讲活动。
此时要杀还没有成为美国总统的罗斯福,并不太难,难的是林汉和汉娜,现在都不太想使用狙击枪狙杀他这样的大目标。
用狙击步枪远距离杀人,虽然足够安全事后也容易撤退,但先前在中国干掉常凯申时用过一次了,这次干掉美国总统候选人时再用这一招,难免会让有心者联想到二者间的联系。
所以针对罗斯福的刺杀,林汉和汉娜都在考虑使用别的杀人手段。
洛杉矶位于美国西海岸,此时是美国著名的影视之城,同时航空事业也极其达,最妙的是,这座城濒海,而且罗斯福此行的一个落脚之地,就靠近海岸,离海岸只有一公里的距离。
六月一日,坐在轮椅上的罗斯福来到洛衫矶,他的住处是一家位于海边的希尔顿酒店。
当罗斯福入住酒店的时候,萨菲罗斯号也已开到了洛衫矶。
白天,罗斯福在洛衫矶的一处市政厅进行政治讲演,夜里则召开酒会,与当地的名流见面、拉票、筹款,和他一起过来的,还站在他身后的竞选团队幕聊班子。
当晚他们全都集体夜宿在希尔顿酒店。
六月二日凌晨,趁着海水涨潮的时机,萨菲罗斯号驶向离希尔顿酒店最近的海岸线。
在距希尔顿酒店一千二百米远的地方抛下了锚。
船上除了必须的水手外,其余人等都被他们留在了旧金山。
林汉、汉娜还有喀秋莎这三个不科学的存在,一起并肩站在船头,遥望远处的希尔顿酒店。
虚化瞬移的能力虽然强大,但距离本体越远,使用这种能力消耗的信仰之力越多,而且是以几何级别的倍数增长,所以一般情况下,林汉和汉娜都不想随便滥用这种能力进行长距离的瞬移。
受制于萨菲罗斯号吨位太小,林汉现在的虚化瞬移距离只有六百五十米,光靠他一人的力量,是无法瞬移到一千二百米外的酒店里杀死罗斯福的,所以此次行动,他们三人将以“合体”
的方式联手,将力量叠加起来做这事。
知道此行要杀的目标是未来的美国总统,喀秋莎非常地兴奋,汉娜则保持一贯的冷漠冷静,而林汉自己,则恶趣味地在考虑此事之后该给自己加冕个什么样的头衔。
“名人谋杀者?不够威猛!
弑君者?太土!
屠神者?太不吉利也不恰当。
历史粉碎者.......”
喀秋莎又甜又腻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林汉的胡思乱想。
“欧尼桑,快点合体啦,人家快等不及了!”
林汉停止乱想,看了一眼右手位的汉娜,汉娜冲他一点头,示意自己也已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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