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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个创造世界。
他们是两个人。
至少是两个人。”
但,为什么通俗文学的那一位是“黑暗的一半”
,而“活在正常世界上的这一位”
又非要将他置之死地呢?现实的斯蒂芬·金分明是“黑暗”
那一边的人,可他为什么还是把“自己”
给处死了?这种处死的深层心理结构是什么呢?
通俗文学属于“黑暗的一半”
。
就斯蒂芬·金而言,现实似乎就是这样。
一九八六年,他出道十二年,早已家财万贯,名利双收,在美国文坛上,却像个新兴暴发户,只能孤芳自赏。
代表主流的“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
(NationalBookFoundation)从来不曾正眼看待过他,别说作品入围“全国图书奖”
什么的,就连每年的颁奖典礼,冠盖满京华,也从来不曾寄张请帖给他:你想来,就自己掏钱买餐券吧!
斯人独憔悴的斯蒂芬·金或许因此气不过,决心换跑道再出发。
这一年里,他公开宣布放弃恐怖小说创作,转向较无门户之见、始终很肯定他的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说(这时的他,早获得代表这两类小说创作最高荣誉的“雨果奖”
〔HugoAwards〕、“卢卡斯奖”
〔Locus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学奖”
〔WorldFantasyAwards〕)。
正直体面,甚至是高贵的
此消息传出后,“金迷”
一片哗然,坚决反对,抵死不从。
靠他吃饭的那些影视中人更不用说了。
其情况恰恰合了一句谚语:“扮戏的要散,看戏的不肯散。”
最后,斯蒂芬·金或者拗不过书迷的热情、本性的呼唤,以及,也很重要的,白花花银子的诱惑,写着写着,还是回到恐怖小说这条道路上来了。
一九八七年,他写出了《惨不忍睹》,后来搬上银幕,改名《战栗游戏》,那个被狂热女书迷所绑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着她之所爱写作的畅销作家,相当程度上,当是反映了彼时斯蒂芬·金的内心感受吧。
被“绑架”
了的斯蒂芬·金,一如胡适口中的“过河卒子”
,退既无可退,只得拼命向前。
向前的方法,除了更细腻、更讲究创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
,少些“血腥暴力”
;多些“凡夫俗子”
,少些“特异功能”
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说,在《纽约客》(TheNewYorker)上发表小说,证明自己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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