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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静的这一句话说的我的心微微颤抖,那么危急的时刻她非但没扔下我还替我受了这些伤?挨了一巴掌不说,还被踢的那么严重。
我何德何能,有这么一个好的朋友为我两肋插刀?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出我又掉眼泪了,以去外面买吃的为借口,逃也似的离开。
心里暗暗想着,高文静是我的朋友,以后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去警察局报了警,接待我的是一个秃了顶中年大叔。
因为于智重以后的职业就是警察,所以对于眼前的秃头大叔我无故生出一种好感,觉得这一身制服穿于智重身上肯定特威风、特帅气、特让人移不开眼。
配合大叔拼出了混混的画像,让我回去等消息,我道谢离开。
第三天的时候大叔和我说已经捉到了混混让我去确认一下,我有些感慨现在警察办事效率真是高,去那之后才知道混混的腿让人给打断了躺医院才醒不久,大叔说是在警察局门口看到这人,当时被人打的血肉模糊捆的和粽子一样。
后来送到医院清理之后才发现是画像上的人,打电话让我来确认一下,混混被人打了之后精神似乎有些不太好,表情呆愣,也不说话,问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
但我一听这事,就觉得是于智重做的,没什么原因,心里就是这么觉得的,等我打电话问于智重的时候,于智重在电话那头但笑不语,我知道,他这就是默认了。
半响,他开口,声音里带着冷:“我想撕了那人的心都有。”
“被人发现了怎么办?那人脑子都被你打的不正常了。”
我语气略带责备的说道。
虽然心里很感动,可是他以后出来是要当警察的,如果这件事被人知道了,他岂不是自毁前途?
“我还觉得轻了。”
于智重不以为然的说道。
“下次别这么冲动了。”
我顿了顿,说道。
“心心,我真想把你变成拇指姑娘装在口袋里,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于智重声音沙哑的说道。
“装在口袋里?你就不怕我在里面拉屎?”
我掩饰住心里的甜蜜,可着劲儿恶心他。
于智重:“……”
遭遇流氓事件之后于智重对高文静的态度明显发生转变,不再黑着脸,也不再敷衍了事,高文静问他什么话他都会微笑着回答,似乎回到了以前他在外人面前温文有礼的模样。
相聚几次,我们三人之间变的熟悉,这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熟悉,我们从路边的串串香,到台阶拐角的小吃店,我们一路走走停停,停停吃吃。
分手时,我们三个一致主张吃火锅。
沸腾的热汤,漂浮着的红得刺眼的锅料,形形色色的食物,就像我们三个人此时的心情状态:兴奋、带劲、畅快淋漓。
我们边吃边聊,于智重不停的给我夹我喜欢的食物,我也习惯了他的这种贴心。
“智重哥,你对随心真好,以后找男朋友得以你为榜样,也不知道以后哪个女孩子那么幸福。”
高文静双手撑着下巴一脸羡慕的说道。
“原来文静想找男朋友了。”
我看着高文静一脸的坏笑。
“随心就会说笑。”
高文静本来吃火锅烫红的脸更加的红,偷偷的看了看于智重,随即抿着嘴唇,笑的一脸羞涩。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突然“咯噔”
一下,因为我敏锐的感觉到,高文静对于智重,那喜欢爱慕的表情是掩盖不住的,之前不管于智重对她多么冷淡她都锲而不舍的和于智重说话,仿佛不在意于智重对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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