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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大年三十,他趁我不注意喝了一些酒,那双祭悼死在十几岁时的李迟舒的眼睛回到他的身上。
他拿着酒杯坐在窗台边,城市里的霓虹灯在他眼底流动。
李迟舒只用侧影对着我,轻描淡写地说:“感觉快要走不下去了。”
我抢夺他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接着他转过来,眼里一瞬有了水光,李迟舒每每打算跟这个世界告别时见到我就变得很难过。
他用孩童般不解和惘然的目光看着我,问我:“可是沈抱山,人这一生,不该越过越好吗?”
我答不出来。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上天不公,派他来人间受苦。
突然,他放下酒杯,站起来盯着我看了很久,说:“沈抱山,你长白头发了。”
或许就是这根白发,使李迟舒意识到这个家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在受折磨。
这根白发加速了他离开的决心。
可我从未觉得自己在为他衰老。
我那么爱他,爱怎么会使人衰老呢。
思念才会。
我为他守灵的那些夜里,每照一次镜子,都觉得自己老去了十岁。
那样的老去并不会令我惶恐,我反倒企盼着,如果真是这样,那每过一夜,是不是离我见到他的日子就更近一些。
我有点想他。
从浴室出来我拨通了李迟舒的电话,听筒只响了一声,就被李迟舒接通,他的嗓音轻缓而稚涩,是十七岁的人才有的生长气:“沈抱山?”
“嗯。”
我走到阳台,一楼大厅的光晕到后面花园,土豆正围着喷泉转圈跑,“回宿舍了?”
“还没。”
那边窸窸窣窣的,李迟舒在收书,“正准备回去。”
“我给你带的烤羊腿吃了吗?”
“……也没有。”
李迟舒马上又说,“回去就吃。”
我瞥向自己放在沙发上的黑色斜跨包,叮嘱他:“早点吃。
吃晚了明天早上会肚子痛。”
包是burberry的织面包,全黑色,容量大。
倒也不图装书,主要给李迟舒带吃的方便。
高一陪我妈逛街为了凑单随手拿的,换以前一年到头背不了几次。
现在天天背,主要是由于李迟舒曾经跟我在家看电影时,指着屏幕里穿帆布鞋的台湾高中生男主告诉我:“他这一身很像你高中的时候。”
我想了想,笑着问他:“我高中哪有背这么傻的包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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