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叫王小明,由于意外发现结界刚打开便有生人进山,我们几个立刻转身寻着那陌生的气息找了过去。
带着孩子出去玩儿了的龙妹也在半路回来了,顺便一起回来的还有玩妹妹的凤兄和他被玩的妹妹。
很快我们集体聚首,没几分钟就找到了那个进山的陌生人。
我捂着鼻子,表情有点不忍心的看着趴在草丛里的男人。
山下那群人决定搬走后我就没怎么再关注他们,也没再去在意这个男人的死活,我只是知道该走的差不多都走了,就算留下来的也没过挨几年,只要不想饿死渴死,最好离开。
就算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很艰难,也总比在这里困死的好。
知道他们差不多都离开了,我也没去管他们在路上会遇见什么危险,反而将这事放在一边没管,只管与家人过自己的日子。
在这样一个大部落里,不可能全部是忘恩负义之人,也有小一部分的老人念旧,执着想等凤凰回心转意。
这些年供奉虽然少了,也因为这部分人的坚持,倒是没有彻底断掉。
只是,这部分总是小部分。
这么多年过去,最后留下的老人也因寿命过短而死去了。
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还守在山下,并且在结界解除后第一时间上山。
男人身上穿得破破烂烂,头发像是很多年没洗了,结了成扎,远远看去都感觉他头上至少住了好几窝的苍蝇跳蚤。
他身上穿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衣服,多年过去,那衣服都要枯朽风化了,他露出的大部分皮肤黑得看不清原来的肤色,脏得很。
我现在能认出这个男人来,还多亏了他那偏执的眼神。
男人身上有龙妹的气息掩盖,再加上这么多年来龙妹一直没有离开过,他身上早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气味,这才让我们没有发现吧。
没想到他藏得还挺好,要不是这次成功上了山,离得我们近了,我们还真没谁主动发现他。
他这么长时间应该每天都在试图上山,否则,绝对没有这么快爬上来。
他不认识路,跌跌撞撞的四处走了走,又倒了回来。
过了这么些年,看来他已经很习惯眼睛的功能了,只是在认路方面却比不上还是个瞎子的时候。
眼睛看到的东西多了,顾忌也就多了,眼前一片花花绿绿的,反而阻了他的脚步。
看他走没多远又倒了回了,身后出了些动静立刻小心朝后看。
我们这树林可没专人打理,草丛都有他人那么高了,而且我们上山下山一般都走天路,很少走地下的路,这么多年过去,就是有路也被草丛覆盖了。
没过一会儿,明明已经不算是个普通人了,他却还是被草都拌倒了好几次。
真是,都不忍心继续看了。
白毛狐狸很奇怪:“人?不对,妖怪?还是不对,什么玩意儿?”
白狐狸跟天狗都不认识这个男人,满头雾水的看着我们全部藏在树后偷偷探头出去看人家。
天狗爬到狐狸脑袋上,揪住狐狸的头发稳住身形朝前看。
“是人吧,虽然味道已经很浅了,身上还有龙的气息,但是一眼就能看出很弱可以吃。
就算是刚出生的小妖怪,看来也比这人能耐些。”
天狗的眼睛倒是利得很,一直很犀利,就算身材变小了,她还是很能干的。
凤兄冲两个竖手指“嘘”
了一声,小声道:“小声点,等会得被发现了。”
陆思琼出身高贵,容姿绝色,满腹医经,是京城最拽最傲娇最牛掰的姑娘,这开了挂的人生本该冲锋陷阵,杀遍宅门无敌手的。奈何起点太高,对手自动和谐,生活了无生趣。...
一介凡人的她从见到他的那刻开始,便什么记忆也没有。远古上神白虎天君是个从来对可爱可怜的事物都毫无抵抗力的神,半开玩笑之下替她取名白怜,并收她为徒。 他本是高高在上的司法上神,主宰仙界一切仙归仙条。素来以铁面无私的他使得众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而五百年前的仙魔大战时,他更是毫不留情将天君唯一的子嗣逸皇太子送上诛仙台,使得天君对他恨之入骨。 天生淡然冷漠的他似乎对什么都毫不在乎,却永远恪守天归。 这样毫无感情的他终因好友白虎上神的交情救治于她,却没想到反倒种下更大的祸端。 而魔君因为自己的幺女与逸皇太子的恋情被斩断在诛仙台上,怒极之下发誓与仙神从此不共戴天。 原本遗失的上古神器纷纷出现,而随着女娲石的复苏,那被尘封以久的封印顷刻开启。 师傅带着她,在凡间躲避了三年,却终究躲不了一世。 形形色色中,又是谁在谱写一曲神仙之歌。...
谁说恶霸一定是公的?母的有木有?作为天地间,唯一可以修仙问道的存在。面对母恶霸的来袭,是待被碾压,还是誓死反抗?开炮,开炮,开炮...
龙蛇阳神遮天完美诛仙蜀山仙剑西游仙逆求魔永生莽荒金庸古龙斗破苍穹白蛇倩女凡人修仙只因为偶尔与一个伟大存在缔结因果,而一步步以着灵魂,穿越在一个个熟知的世界从陆小凤传奇世界开始,这一切结果如何?宿命的终点又在哪里一切,都是未知...
这个世界太虚伪,这个世界太冷漠。这个世界需要一个救世主。我就是那个注定要登上顶峰的男人,注定要把众生踩在脚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要看破一切真真假假,让神佛都颤抖!!...
杀手,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