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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那天盛牧辞没有出现的话,宋黎觉得,她应该会回家,趁着那杯红酒的微醺,躲进被窝里没日没夜地睡上一觉。
再将段无为继的感情,和梦一起,脑中一扫而空。
南墙已撞,过往当过往。
可事实是。
那天盛牧辞非但站到了宋黎面前,还她愣神的那短短秒钟里,往她怀里塞了己的外套。
“话都说完了没?”
他手『插』回裤袋。
话问得理直气壮,宋黎透过未散的泪雾,望着他脸,怔怔地点了头,等他继续。
“门口等你,有事。”
话云淡风轻地落后,盛牧辞便踱步向外。
走出两步,他又停住。
侧首,可有可无一句:“外套,还了。”
他是指她身上披着的,那件靳时闻的外套。
宋黎抱着盛牧辞的黑西装,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意思。
身前那块布料一片酒的湿迹,宋黎当时除了穿走靳时闻外套,或是欠盛牧辞一个人情,别无他法。
权衡,宋黎选择了后者。
分手分彻底,还是两不相欠,别再纠缠不清得好。
宋黎把衣服还给靳时闻。
靳时闻没接:“宋黎,真不想跟了?别再胡闹,还有反悔的余地。”
“不会再打扰你。”
宋黎将衣服平整放到沙发。
闻言,靳时闻勾唇一声冷笑:“行,那分。”
宋黎离开得毫无留恋,靳时闻心口淤着股气,原地脸『色』很难看。
尤其,她穿着别的男人的外套。
那个人还是生意场上的对头。
-
宋黎一出酒店看到了那人的身影。
他门廊的立柱那儿闲倚着,寻常人只当他拽得生人勿进,但宋黎是医生,一瞧知道,他那姿势,肯定是腰骨犯疼了。
耳边响起高跟鞋轻而慢的声音,盛牧辞偏过脸,见那姑娘正向他走近。
她今天的模样,和平日很是不。
及膝的丝绒黑裙,搭配红『色』小高跟,衬得小腿细直白皙,长发难得一见地散来,卷成了温柔的弧度。
优雅,浪漫,像法式庄园里走出来的小小姐。
是妆容被眼泪浸花了些许,香槟『色』的眼影和眸中水『色』一起闪着光,且他的外套宽大,穿身上,显得她娇小又可怜。
“解决了?”
盛牧辞漫不经心问。
“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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