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即使夜晚已经来临,但盛夏的s城仍旧闷热难当。
苏黎歌在电话里并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出来,只是告诉了徐宜舟那一纸结果,她看起来虽然大大咧咧的乐观模样,却是个极少会拿自己的事情烦朋友的人。
徐宜舟拿她没办法,也不愿强迫她开口,只好叮嘱了她一番,预备隔天去找她。
挂了电话,她将注意力转到了微博之上。
熬夜码字和一天上班的疲惫,被心头的怒火冲刷得干干净净,徐宜舟坐在公交车的最尾巴上,把手机握得死紧。
那天在原北签售会结束后发生的事,被周灵夕的读者给拍了下来,组了一辑图片扔到了网络上。
照片之上,是周灵夕可怜巴巴蹲在地上,托着流血的手掌抬头看着居高临下的原北和徐宜舟,孙瀚清站在周灵夕身边,“深情”
望着徐宜舟。
发博的人语焉不详地写了几句话,虽然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都隐含着一种大作家打压小作者的味道。
群众的脑补能力是极其强大的,再加上大众对弱者天生的怜悯心态,就是这不清不楚的几行字加几张照片,导致了一轮口水大战,连带着把原北给拉下了水。
原北是当红作家,又马上有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准备上映,能够借她一阵东风,都够周灵夕受用好长一段时间了。
周灵夕脑袋倒是不傻,她可不敢得罪原北,因为原北的名声受影响,会带累到出版公司,目前她和原北签的是同一个公司,得罪原北就是得罪出版公司,所以她将这把火烧到了徐宜舟身上。
周灵夕也转了那条博文,她倒没敢抹黑原北,只是说和徐宜舟及周瀚清是死党,那天有点小争执罢了。
“从小到大二十几年的情份,大学里四年同甘苦,我见证了你们的爱情,从来没想到有一天我们会走到这样的地步。
我仍珍你为闺蜜,但你已渐远,不论对错,若你不喜,我便消失,只愿你善待爱你之人。”
徐宜舟看得几乎要把手机从公交车窗之上扔下去。
上面那段话是周灵夕在转发了那条微博之后,跟着发出来的。
结合上下文的关系,极大的发挥着围观群众的脑补能力,而因为有原北名气的加持,再加上周灵夕这两年自己累积的粉丝,这两条博文得到了很大的关注,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好事的人人肉来人肉去,人肉出了孙瀚清的身份,他当年是s大出名的校草,毕业也就两年多,转眼就有人把孙瀚清和徐宜舟的大学故事给八了出来。
孙瀚清是出了名的情圣,就连徐宜舟身边的朋友大多数都觉得他是难得的好男人,更别提其他人了,大部分都觉得能站到孙瀚清身边,徐宜舟简直就是言情小说里描写的女主角,上辈子大概拯救过整个s大的学生。
一个又一个并不完整的片段,被拼凑成了与事实完全背离的故事。
这就是……网络的力量。
徐宜舟也被挖了出来,她的大学生活,她的笔名,她在网站上写过的文……
于是,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徐宜舟成了“因为嫉妒闺蜜而抱名作家大腿踩闺蜜的恶劣小写手”
,再加上“践踏韩星般英俊的男朋友心意的骄纵女人”
;孙瀚清成了“最深情校草”
;周灵夕成了“灵气十足的新兴美女作家、最佳闺蜜”
;原北成了“被利用的大作家、极可能打压小作者的名作家”
。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徐宜舟却非常清楚,最初发博的那个号,根本就不是什么义愤填膺的粉丝,而是周灵夕自己的小号。
这是一场由她自导自演的闹剧,不管这事件最终出来的版本会是什么,周灵夕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
她借原北的名气,炒热了自己,顺便狠狠踩了徐宜舟一脚。
作家炒作自己并没什么大不了。
从某些情况上来说,作家也和明星相似,虽然她自己并不擅于此道,但徐宜舟仍然明白炒作和宣传对一个作家成名的必要性。
在这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网文如百花齐放的时代,适当的宣传,的确是提升一个作家名气最有效的办法。
但徐宜舟无法接受和原谅,周灵夕借她的手,利用了原北。
她正怒刷着微博,但手机屏幕忽然一下暗去,她的手机电量终于宣告彻底完结,包里充电宝的电量也早已用光,徐宜舟从网络的世界跌出来,回归现实。
公车仍在缓慢前行,红绿灯交替闪动,车窗外是排成长龙的大车小车,路边骑自行车的人很洒脱地超越着马路上堵成狗的车子,她满眼都是这个城市繁忙的模样,心里的怒火被渐渐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让她陌生的冷静。
她习惯于每天上下班这一小段时间里,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构思情节。
四周的一切很喧闹烦闷,但闭上眼人就像被隔离一样,外界所有都无法影响到她。
今天也一样,只不过她心里想的,却不是文章的情节。
妖兽按成长资质可以分为四种,凡,灵,仙,神。在人类与妖兽并存的妖血大陆上,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人类与妖兽相互兴衰。这是个野性粗狂而又极富生命力的时代,与妖兽战斗,打败他们收集妖兽精血,利用妖兽精血的力量,变强,变强,变强!为了成为强者不但要与凡兽斗,更要与灵兽,仙兽乃至神兽斗!弱者要变强,强者也要变强,追求最强者的道路永不停歇。赢希,一个体质极为特殊的少年,一个被无数人看不起称为废物的少年,有朝一日困龙升天,开始踏上了专属于自己不可复制的强者之路。手染无尽妖血,手掌无尽妖血,铸造一个不朽的传说!...
无论是多么厉害的锻造宗师,采用多么强悍的锻造技能,用多么强大的材料打造出来的装备,没有附魔的话,那就是渣!...
遇到他那一年,我挣扎在落魄肮脏的泥潭,他对我这个行当的人嗤之以鼻,却频频对我伸出援手。露营时那场大雨淋漓,情愫开始悄然疯长。然而,他昔日的深爱来袭我破落收场逃之夭夭。三年后再相逢,才懂得最伤人的真相不过如此,痛恨是我,深爱是我,要的却从来不是我。...
一个宅男穿越到抗战时期的故事,金手指大大的有。总之就是一个能闪瞎24!啊我的眼睛(捂眼)。。。由书友建立的一个书友群214890838,没事可以进去聊天打屁玩玩,给些意见啥的。...
他有一张帅得连整容手术都无法做到的脸。他第一本网文便是问鼎华夏至高神位。他的新文学载体散文诗广受世界年轻一代追捧。在世界任何角落都可以听到他创作的歌曲看到他的影视动漫和漫画!哦!忘了,他还是体坛的长青霸主,创造无数的记录。他被人们称作天子,天的儿子!因为有人这样调侃他嗷!老天,怎么生出这样一个怪物!...
好不容易活到了二十来岁,居然让她穿到异界从五岁起再来一次?!好,偶忍!可是重活一次做什么好呢?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吃喝玩乐无罪,最喜鸳鸳相睡。 ̄ˇ ̄老师要不你当个附魔师吧,辅助性职业不用打仗,安安稳稳过一生哦!某丫坏笑谁说附魔师就要安安稳稳啦?我偏要戴上小红帽去勾引那些大灰狼世界和平看的是我的心情,世界黑暗靠的是我的手段。...